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

認識健康食品

健康食品管理法何時開始實施?
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三日起施行。
健康食品管理法於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總統令正式公布,六個月後開始實施,因此自八十八年八月三日起,健康食品將以「健康食品管理法」有關規定管理之。

什麼是健康食品?

凡食品符合下列條件者,屬健康食品:

一、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。
二、特別標示或廣告「提供特殊營養素」或「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」。

以上一為本質、二是行為,兩項條件都必須符合才是法規中所認定之健康食品。

第一種個案審查,也就是所謂的「衛署健食字號,現有13項保健功效評估方法分別為:

(1)調節血脂
(2)免疫調節
(3)腸胃道健康
(4)骨質保健
(5)調節血糖
(6)護肝(化學性損傷)
(7)抗疲勞功能
(8)延緩衰老功能
(9)促進鐵吸收功能
(10)調節血壓功能
(11)輔助調整過敏體質
(12)不易形成體脂肪
(13)牙齒保健。

    個案審查的產品,其功效性一定要經過實驗證明才能申請,截至目前為止,台灣總共只有193隻食品取得健食字號認證。

第二種是規格標準製,由衛生署搜尋相關的科學文獻,訂定產品的規格標準,只要產品符合標準,就算不進行實驗也能申請認證,這也就是所謂的健食規字。目前只有魚油和紅麴健康食品兩種規格標準。截至目前為止,台灣總共只有14隻食品取得健食規字認證。

不過以上兩種食品的識別標章「小綠人」長得都一樣,只差在「衛署健食字」、和「衛署健食規字」,就多一個規字而已。  


衛生署審核通過之健康食品
目前衛生署於網路上公告核可的健康食品約有200餘種,購買時別忘記要認明標章才有保障。健康食品之標章如下:





   可至保健食品產業服務網查詢

    ◎認證與驗證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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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  > 衛生署審核通過之健康食品一覽表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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